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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通信委员会:上 C 频段 (3.98–4.2 GHz);扩大3.7至4.2 GHz频段的灵活使用
GAO 审查了联邦通信委员会 (FCC) 题为“上 C 频段 (3.98–4.2 GHz);将 3.7 的灵活使用扩展到 4.2…
来源:美国政府问责局__法律产品B-338629
2026 年 8 月 11 日
尊敬的特德·克鲁兹
主席
玛丽亚·坎特韦尔阁下
排名会员
商业、科学和运输委员会
美国参议院
布雷特·格思里阁下
小弗兰克·帕隆阁下
众议院能源和商业委员会
主题:联邦通信委员会:上 C 频段 (3.98–4.2 GHz);扩大3.7至4.2 GHz频段的灵活使用
根据《美国法典》第 5 章第 801(a)(2)(A) 节,这是我们对联邦通信委员会 (FCC) 颁布的一项主要规则的报告,题为“上 C 频段 (3.98–4.2 GHz);扩大 3.7 至 4.2 GHz 频段的灵活使用”(FCC 26-46)。我们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收到该规则。该规则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在《联邦公报》上发布。91 Fed。注册。 48700. 该规则的生效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29 日,指令 7 除外(§§ 25.138(a) 和 (b));指令 8 (§ 25.147);指令 17 § (27.14(x)(3));指令 26(§ 27.1412(b)、(c)、(e) 和 (g);指令 28(§ 27.1413(a)(3)、(c)(1)、(c)(9)、(e) 和 (f));指令 30 (§ 27.1414(e));指令 31 (§ 27.1415);指令 32 (§ 27.1416);指令 33 (§ 27.1419);指令 37 (§ 27.1421);指令 39 (§ 27.1422(c));以及指令 41 (§ 27.1424),该规则在相关信息收集的生效日期之前不会生效。 FCC 获得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批准后的联邦公报
随附的是我们对 FCC 遵守第 5 章第 801(a)(1)(B)(i) 至 (iv) 条规定的程序步骤的评估。如果您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希望联系负责与该规则主题相关的评估工作的 GAO 官员,请致电 (202) 512-8156 与我联系。
雪莉·A·琼斯
常务副总法律顾问
外壳
抄送:凯茜·威廉姆斯
主管、程序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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