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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告:电费单上的隐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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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曼哈顿政策研究所信息监管机构如何让公用事业公司向客户收取未完成项目的费用
纽约州 - 随着数据中心和人工智能需要更多电力,美国人正在承担费用。 如何? 一种称为“在建工程”(CWIP) 的监管机制允许公用事业公司在获得州委员会或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 (FERC) 批准的情况下,向客户在重大项目建设期间向客户收取费用。 因此,美国人越来越多地在发电厂和输电线路交付电力之前为其付费。
纽约州在新一期简报中,塔尔萨大学的埃里克·奥尔森 (Eric Olson) 教授、西弗吉尼亚大学的杰克·多米尼 (Jack Dorminey) 和塔尔萨大学的贾森·沃尔特 (Jason Walter) 解释了 CWIP 的工作原理以及它为何会增加家庭能源费用。当 CWIP 被纳入“费率基础”(公用事业公司赚取保证回报的一组资产)时,客户实际上成为非自愿的融资者,在接受任何服务之前的几年内支付建筑成本。 该简短回顾了一个世纪的证据,表明早期成本回收会鼓励超支和延误。
幸运的是,事情不必是这样。 作者将 CWIP 与传统的施工期间使用资金补贴 (AFUDC) 方法进行了对比,在该方法中,公用事业公司承担施工风险,只有在项目投入运营后才开始收回成本。 山谷管道和佛罗里达电力与照明公司的大沼泽地港工厂等项目证明,可以在不将风险转移给纳税人的情况下建设主要基础设施。
为了复制这一成功,作者建议:
- 通过将回报与按时、按预算的绩效挂钩来收紧或逐步取消 CWIP;
- 对取消或超出预算的项目采用自动退款(“追回”)规定;
- CWIP 资格上限;
- 为大电力用户提供离网选项;
- 将 AFUDC 恢复为默认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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