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II. 追踪《巴黎协定》第四条规定的缔约方国家自主贡献的实施进展情况和实现进展情况所需的信息 • B. 缔约方根据《巴黎协定》第四条作出的国家自主贡献的描述,
1。巴黎协定:尼日利亚碳信贷的法律格局受到针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条约,尤其是巴黎协定的影响。尼日利亚于2016年9月签署了《巴黎协定》,并于2017年3月批准了该协议,致力于减少其温室气体(GHG)排放。作为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协议的签署国,尼日利亚已作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增强气候弹性的承诺。《巴黎协定》为各国建立了一个协作框架,以减轻气候变化,每个国家都设定自己的NDC来实现这些全球目标。《巴黎协定》的关键组成部分是第6.2条,该条款允许各国参与合作方法,涉及使用国际转移的缓解结果(ITMOS)。此规定使尼日利亚能够探索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伙伴关系,以满足其NDC,同时受益于碳交易机制。
根据《驻日美军地位协定》第一条,家属是指美国军队成员的配偶和 21 岁以下的子女(如果父母 i 和 21 岁以上的子女依靠军队成员提供一半以上的赡养费,则被视为家属)。根据《驻日美军地位协定》成立的美日联合委员会进一步根据《驻日美军地位协定》第一条将家属定义为 21 岁以下的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21 岁以上的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他们实际上依靠该成员提供一半以上的赡养费;以及成员的父母或岳父母,如果依靠该成员提供一半以上的赡养费,但不包括通常居住在日本的父母或岳父母。陆军的立场是,如果一个人不符合《驻日美军地位协定》对家属的定义,则该人将不会获得后勤支持或指挥赞助 ii。
估计该基金在 2008-2012 年期间将获得约 3200 万个 CER。按 2007 年的价值计算,这些将产生约 4.8 亿欧元的收入。该基金继续从受托人货币化的 CER 单位销售中获得资源,尽管来自该来源的收入仍然相对较低2。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大会 (CMA) 决定,该基金的资金应来自《巴黎协定》第六条第四款设立的机制的收益份额以及各种自愿的公共和私人来源(第 13/CMA.1 号决定)。在格拉斯哥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即《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第三届会议上,《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通过了关于《巴黎协定》第六条“规则手册”的各项决定,包括关于《巴黎协定》第六条第 2 款的指导意见、关于第六条第 4 款的规则和关于第六条第 8 款的工作计划的附件。根据关于《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第三届会议议程项目 12b 的决定附件(第 58 段),与 6.4 多边机制挂钩的碳市场“收益分成”的 5% 将转入适应基金,以协助特别容易受到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支付适应费用。 3 CMA 还决定要求监督机构就与第 6.4 条机制相关的一些问题制定并进一步制定建议,供 CMA 4(2022 年 11 月)审议和通过,包括“行政费用收益份额的适当水平及其运作,包括为了能够定期向适应基金贡献用于适应的收益份额”。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使第 6.2 条和第 6.4 条机制发挥作用的行政制度细节很复杂,预计需要时间实施,而且目前尚不清楚将为适应基金产生和提供多少资源。
Vugar Mammadov * 和 Riccardo Loschi ** 摘要 《阿尔忒弥斯协定》是一系列不具约束力的双边协议,是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和美国国务院发起的“阿尔忒弥斯”运动的一部分,旨在探索太空、在月球上建立永久存在以及促进人类登陆火星。《阿尔忒弥斯协定》的目的是促进和平目的的外层空间探索,对财力和技术能力的要求都极其严格,特别是对于中小型航天机构和发展中国家而言。《阿尔忒弥斯协定》缺乏有助于应对这些挑战的透明度和建立信任措施 (TCBM)。这一差距是相关的,特别是考虑到各种文书,例如《外层空间长期可持续性指南》,都鼓励支持新兴航天国家开展民用航天活动。然而,由于这些协定的目的是“通过一套切实可行的原则、准则和最佳实践来建立共同愿景,以加强民用探索的治理”,有人认为,可以在《阿耳忒弥斯协定》的框架内制定和实施透明度和建立信任措施。透明度和建立信任措施确实符合《阿耳忒弥斯协定》所载的原则,这些原则要求签署国根据《外层空间条约》第十一条,透明、真诚地传播有关国内空间政策、空间探索计划和阿耳忒弥斯任务活动结果的信息。本文讨论了透明度和建立信任措施如何帮助发展中国家在阿耳忒弥斯运动背景下实现其政策目标,以及如何将这些措施正式纳入《阿耳忒弥斯协定》的背景下。
发展贡献资金将用于理事会交付计划和运营计划中确定的社区基础设施项目,其中:• 中西部地区理事会将根据中西部地区社区计划和交付计划中的优先事项,将初始贡献和年度贡献用于理事会确定的特定社区项目。7 月,理事会原则上支持拟议的自愿伙伴关系协定,并决定根据这些条款开始准备自愿伙伴关系协定草案和说明。理事会现已收到自愿伙伴关系协定草案和说明的副本(附在本报告中),将根据 1979 年《环境规划和评估法》公开展示 28 天。值得注意的是,拟议的自愿伙伴关系协定与升级当地道路或修建与项目相关的新道路所需的任何付款无关。项目所需的任何当地道路网络升级和/或改进均应由提议者在施工开始前根据同意条件自费进行。社区计划影响
ACP 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 AfCFTA 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 ASEAN 东南亚国家联盟 BIT 双边投资条约 BRICS 巴西、俄罗斯联邦、印度、中国、南非 CCIA COMESA 共同投资协定 CEPA 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CETA 全面经济贸易协定 CIS 独立国家联合体 CLMV 柬埔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缅甸、越南 COMESA 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 CPTPP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CSR 企业社会责任 DAC 发展援助委员会 DVA 国内增加值 EAC 东非共同体 ECJ 欧洲法院 EPA 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ESG 环境、社会和治理 FA 外国关联企业 FET 公平公正待遇 FTA 自由贸易协定 FVA 外国增加值 GATS 服务贸易总协定 GVC 全球价值链 ICJ 国际法院 ICT 信息和通信技术 ICSID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 IIA 国际投资协定 ILO 国际劳工局 IPA 投资促进机构 IPFSD 可持续发展投资政策框架 ISDS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 LDC 最不发达国家 LLDC 内陆发展中国家 M & A 并购 MFN 最惠国 MNE 跨国企业 MSME 微型企业
设施和区域以及美国在韩国的武装部队的地位 [ 1 ] 美利坚合众国和大韩民国于 1966 年 7 月 9 日在首尔签署的协定 [ 2 ] ;包括商定的会议纪要、商定的谅解和换文。1 国务院说明。根据 1966 年 7 月 8 日批准的公法 89-497(80 Stat. 271;1 U.S.C.113)“...由国务卿授权发布的条约和其他国际法案系列应为所有法院、衡平法院和海事法院以及美国和各州的所有法庭和公共办公室所载条约、条约以外的国际协定以及总统就此类条约和条约以外的国际协定所发布的公告的有效证据,无需进一步证明或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