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 航空法 国际民航组织文件 7030 国际民航组织文件 7300 国际民航组织文件 7500 国际民航组织文件 8364 国际民航组织文件 8400 国际民航组织文件 8920 国际民航组织文件 8966 国际民航组织文件 9511 国际民航组织文件 9518 国际民航组织附件 8 国际民航组织附件 7 国际民航组织附件 1 国际民航组织附件 2 8168 ICAO 附件 11 ICAO 附件 12 ICAO 文件 4444 ICAO 附件 15 ICAO 附件 14 第 I 卷和第 II 卷 ICAO 附件 9 ICAO 附件 17 ICAO 附件 6 – 第 I 部分、第 II 部分和第 III 部分 ICAO 附件 13 SASP 1 SASP 2 SASP 3 SASP 7 SASP9 空中航行(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令 2003 空中航行令 S124/2012 ATPL 地面培训系列第 1 册 – 航空法 – CAE 牛津航空学院 EASA ATPL 培训 – 航空法和通信 – Jeppesen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 2019 年太平洋小岛屿发展中国家 (PSIDS) 航空需求分析,制定了一份实施路线图,以指导国际民航组织在该地区的工作。随着各国继续努力从全球疫情中恢复过来,国际民航组织正致力于能力建设、实施支持活动和对太平洋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为此,除了继续派遣现场技术援助团外,还免费提供国际民航组织的实施包 (iPacks)。
建议 6/8 — 规划缓解全球导航卫星系统的脆弱性 各国:a) 评估其空域内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脆弱性的可能性和影响,并在必要时采用公认和可用的缓解方法;b) 对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频率进行有效的频谱管理和保护,以减少无意干扰或降低 GNSS 性能的可能性;c) 向国际民航组织报告可能对国际民用航空运行产生影响的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有害干扰案件;d) 建立并执行强有力的监管框架,管理全球导航卫星系统中继器、伪卫星、欺骗器和干扰器的使用;e) 允许充分利用机载缓解技术,特别是惯性导航系统; f) 当确定需要地面辅助设备作为缓解策略的一部分时,优先保留测距设备(DME)以支持惯性导航系统(INS)/DME 或 DME/DME 区域导航,以及在选定跑道上保留仪表着陆系统。3
2000 年,在蒙特利尔举行的第 30 届国际民航组织空中航行委员会、国际民航组织秘书处和国际空中交通安全电子协会联合会 (IFATSEA) 大会期间,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际民航组织秘书处成员和 IFATSEA 成员交换了意见,强调了参与 CNS/ATM 系统维护和安装的人员接受了各种标准的培训。一些国家已经实施了全面的培训、认证计划,在某些情况下还实施了执照,而其他国家仍在寻求适当的指导。当时,缺乏普遍确立的原则来管理该职业的实践。随后,2003 年 9 月在国际民航组织总部举行的第 11 届空中航行会议表达了这样的观点:需要进一步研究与空中交通安全电子人员的培训、资格和能力相关的需求。
前言 2000 年,在蒙特利尔举行的第 30 届国际民航组织空中航行委员会、国际民航组织秘书处和国际空中交通安全电子协会联合会 (IFATSEA) 大会上,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际民航组织秘书处和国际空中交通安全电子协会联合会 (IFATSEA) 成员进行了意见交流,强调参与维护和安装 CNS/ATM 系统的人员接受了各种标准的培训。一些国家已实施了全面的培训、认证计划,在某些情况下还实施了执照颁发计划,而其他国家仍在寻求适当的指导。当时,还缺乏普遍确立的原则来规范该职业的执业。随后,2003 年 9 月在国际民航组织总部举行的第 11 次空中航行会议表达了这样的观点:需要进一步研究与空中交通安全电子人员的培训、资格和能力相关的需求。
前言 2000 年,在蒙特利尔举行的第 30 届国际民航组织空中航行委员会、国际民航组织秘书处和国际空中交通安全电子协会联合会 (IFATSEA) 大会上,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际民航组织秘书处和国际空中交通安全电子协会联合会 (IFATSEA) 成员进行了意见交流,强调参与维护和安装 CNS/ATM 系统的人员接受了各种标准的培训。一些国家已实施了全面的培训、认证计划,在某些情况下还实施了执照颁发计划,而其他国家仍在寻求适当的指导。当时,还缺乏普遍确立的原则来规范该职业的执业。随后,2003 年 9 月在国际民航组织总部举行的第 11 次空中航行会议表达了这样的观点:需要进一步研究与空中交通安全电子人员的培训、资格和能力相关的需求。
2022 年,国际民航组织大会第 41 届会议通过了一项长期全球理想目标 (LTAG),即到 2050 年实现国际航空净零碳排放,以支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的气温目标。国际民航组织各成员国将根据其国情,以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的方式为实现该目标作出贡献。国际民航组织大会还确认,应尽快启动具体措施,协助发展中国家以及促进其获得财政支持、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为支持大会决议的这些规定,国际民航组织启动了国际民航组织可持续航空燃料援助、能力建设和培训 ( ICAO ACT-SAF ),旨在为处于可持续航空燃料开发和部署各个阶段的国家提供量身定制的支持,在国际民航组织的协调下促进就可持续航空燃料举措建立伙伴关系与合作,并作为促进全球所有可持续航空燃料举措知识共享和认可的平台。按照国际民航组织 ACT-SAF 目标,国际民航组织一直积极与欧洲联盟 (EU) 合作,制定援助项目,支持成员国减少国际民用航空对气候影响的举措。由欧洲联盟 (EU) 资助的国际民航组织援助项目第一阶段于 2013 年启动,为非洲和加勒比地区的 14 个参与国提供了支持。除其他成果外,该项目促成了在布基纳法索、肯尼亚、多米尼加共和国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开展关于使用可持续航空燃料 (SAF) 的四项可行性研究。在完成第一阶段后,2020 年国际民航组织和欧盟决定增加援助项目的第二阶段,以向 10 个非洲国家提供支持。该项目的第二阶段为科特迪瓦、卢旺达和津巴布韦的三项关于可持续航空燃料的可行性研究提供了资助。以下可行性研究评估了在卢旺达生产和使用社会可接受、环境友好且经济可行的一次性 SAF 的潜力。该研究遵循在国际民航组织 ACT-SAF 计划背景下制定的“可持续航空燃料可行性研究模板”中提供的总体结构和信息。此类分析包括:
前言 2000 年,在蒙特利尔举行的第 30 届国际民航组织空中航行委员会、国际民航组织秘书处和国际空中交通安全电子协会联合会 (IFATSEA) 大会期间,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际民航组织秘书处成员和 IFATSEA 成员交换了意见,强调了参与 CNS/ATM 系统维护和安装的人员接受了各种标准的培训。一些国家已经实施了全面的培训、认证计划,在某些情况下还实施了执照,而其他国家仍在寻求适当的指导。当时,缺乏普遍确立的原则来管理该职业的实践。随后,2003 年 9 月在国际民航组织总部举行的第 11 届空中航行会议表达了这样的观点:需要进一步研究与空中交通安全电子人员的培训、资格和能力相关的需求。
前言 2000 年,在蒙特利尔举行的第 30 届国际民航组织空中航行委员会、国际民航组织秘书处和国际空中交通安全电子协会联合会 (IFATSEA) 大会上,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际民航组织秘书处和国际空中交通安全电子协会联合会 (IFATSEA) 成员进行了意见交流,强调参与维护和安装 CNS/ATM 系统的人员接受了各种标准的培训。一些国家已实施了全面的培训、认证计划,在某些情况下还实施了执照颁发计划,而其他国家仍在寻求适当的指导。当时,还缺乏普遍确立的原则来规范该职业的执业。随后,2003 年 9 月在国际民航组织总部举行的第 11 次空中航行会议表达了这样的观点:需要进一步研究与空中交通安全电子人员的培训、资格和能力相关的需求。
替代燃料 (CAAF/3) – Jane Hupe,国际民航组织秘书长出席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的特使兼国际民航组织航空环境保护委员会 (CAEP) 秘书 3. 肯尼亚在 SAF 方面的工作 – Francis Mwangi,肯尼亚成员兼 CAEP 副主席 4. PtX-Hub 电转液 (PtL) 方法、对国际民航组织 ACT-SAF 计划的贡献以及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