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或出售股东均未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除本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明书的任何修订或补充或我们编制的任何自由撰写的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或通过引用而纳入的信息或陈述以外的任何信息或陈述,我们或出售股东均不对其他人可能向您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负责,也不能保证其可靠性。我们或出售股东均未在不允许此类要约或出售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内提出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或寻求购买这些证券的要约。本招股说明书和任何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包含的信息以及我们先前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并通过引用纳入本文的信息仅在这些文件之日准确无误,无论本招股说明书的交付时间或普通股的出售时间如何。自这些日期以来,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可能已经发生变化。
拟通过本招股说明书发行的普通股将在孟买证券交易所的中小企业平台上上市。根据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 (SEBI) 2009 年 (ICDR) 条例第 XB 章(不时修订)的规定,我们无需就本次发行的股票获得原则上上市批准。但是,我们公司已收到孟买证券交易所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发出的批准函,批准在本招股说明书中使用其名称在孟买证券交易所的中小企业平台上上市。就本次发行而言,指定证券交易所为孟买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 (“BSE”)。根据《2013 年公司法》第 26 条的规定,将向注册处提交一份副本进行登记。有关自本招股说明书之日起至发行截止日期可供查阅的重要合同和文件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 280 页的“重要合同和待查阅文件”。
其他陈述投资者应注意,他们可能会根据CMSA的第248、249和357条寻求追索权,以违反证券法,包括本招股说明书中的任何陈述,这些陈述是虚假的,误导性的,或者从中有重大遗漏的陈述;或针对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其他人与我们公司的行为有关的任何误导或欺骗性行为。我们的股份是在全面且准确地披露有关我们产品的所有物质信息的前提下向公众提供的,在CMSA第236节中提出的任何人都是责任的。投资者应注意,我们唯一的承销商的任何协议都不应将我们的发行股份承销公共发行的股份,以表明我们提供的股票的优点。我们的股票被委员会归类为SC的伊斯兰教义顾问委员会。此分类从本招股说明书发行日期起一直有效,直到SC伊斯兰教义顾问委员会进行的下一个伊斯兰教法合规性审查为止。新的状态将于5月和1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在符合伊斯兰教义证券的更新清单中发布。该招股说明书是由马来西亚法律制定和出版的。我们的股份仅基于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在马来西亚提供。我们的公司,发起人,销售股东,首席顾问,赞助商,唯一安置代理商和唯一的承销商未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本招股说明书中未包含的信息。本招股说明书中未包含的任何信息或代表性不得被我们公司,推销员,销售股东,首席顾问,赞助商,唯一安置代理人和唯一承销商或其各自的董事或我们所涉及的任何其他人授权。
本招股说明书构成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条例 (EU) 2017/1129(《招股说明书条例》)的招股说明书,并根据该条例编制。本招股说明书已获荷兰金融市场管理局(Autoriteit Financiële Markten,简称“AFM”)作为《招股说明书条例》下的主管当局批准,作为《招股说明书条例》目的的招股说明书。AFM 仅批准本招股说明书符合《招股说明书条例》规定的完整性、可理解性和一致性标准。此类批准不应被视为对公司或普通股质量的认可。投资者应自行评估投资普通股的适宜性。
Santander UK plc(“Santander UK”)和 Santander UK Group Holdings plc(“Santander UK Group Holdings”,与 Santander UK 合称为“发行人”,各自称为“发行人”)可不时根据本 30,000,000,000 欧元中期票据计划(“计划”)发行以相关发行人和相关交易商(定义见下文)之间约定的任何货币计价的票据(“票据”)。根据计划发行的票据可能包括 (i) 任一发行人的无从属票据,这些票据属于相关发行人的优先债务(“优先票据”);以及 (ii) Santander UK Group Holdings 的票据,这些票据按本文所述属于从属债务,且其条款符合二级资本的资格(“有期从属票据”)。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或之后,根据最终条款或(就豁免票据而言,定义如下)定价补充文件完成之前根据本计划发行的任何票据均须遵守本招股说明书的规定。“ 最终条款 ” 指最终条款文件中规定的条款,且该等条款与本招股说明书中规定的形式基本一致;“ 定价补充文件 ” 指定价补充文件中规定的条款,且该等条款与本招股说明书中规定的形式基本一致。因此,就豁免票据而言,本招股说明书中对适用最终条款中规定或确定的信息的每次引用均应被理解和解释为对适用定价补充文件中规定或确定的信息的引用,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Santander UK plc(“Santander UK”)和 Santander UK Group Holdings plc(“Santander UK Group Holdings”,与 Santander UK 合称为“发行人”,各自称为“发行人”)可不时根据本 30,000,000,000 欧元中期票据计划(“计划”)发行以相关发行人和相关交易商(定义见下文)之间约定的任何货币计价的票据(“票据”)。根据计划发行的票据可能包括 (i) 任一发行人的无从属票据,这些票据属于相关发行人的优先债务(“优先票据”);以及 (ii) Santander UK Group Holdings 的票据,这些票据按本文所述属于从属债务,且其条款符合二级资本的资格(“有期从属票据”)。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或之后,根据最终条款或(就豁免票据而言,定义如下)定价补充文件完成之前根据本计划发行的任何票据均须遵守本招股说明书的规定。“ 最终条款 ” 指最终条款文件中规定的条款,且该等条款与本招股说明书中规定的形式基本一致;“ 定价补充文件 ” 指定价补充文件中规定的条款,且该等条款与本招股说明书中规定的形式基本一致。因此,就豁免票据而言,本招股说明书中对适用最终条款中规定或确定的信息的每次引用均应被理解和解释为对适用定价补充文件中规定或确定的信息的引用,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概不负责,亦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陈述,并明确表示,对于因本招股说明书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本招股说明书的副本连同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五“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并可供展示的文件”所列文件,已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第342C条的规定,由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说明书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概不负责,亦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陈述,并明确表示,对于因本招股说明书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本招股说明书的副本连同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七“交付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并可供查阅的文件”一节所列的文件,已根据香港《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 32 章)第 38D 条的规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说明书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在作出投资决定前,潜在投资者应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所载的所有信息,包括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所载的风险因素。发售价预计将由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其自身及承销商)与本公司于定价日协商确定。定价日期预计为 2021 年 3 月 5 日(星期五)或前后,且无论如何不迟于 2021 年 3 月 9 日(星期二)。除非另有公布,否则发售价将不超过每股发售股份 3.92 港元,目前预计不低于每股发售股份 2.48 港元。联席全球协调人(为其自身及代表承销商)可经本公司同意,于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当日早上或之前的任何时间,将发售股份数目及╱或发售价范围减至低于本招股章程所载的水平。在此情况下,有关减少发售股份数目及╱或发售价范围的通知将不迟于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当日早上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morimatsu-online.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进一步详情载于本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及「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两节。该等理由载于本招股章程「承销」一节。倘因任何原因,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与本公司未能就发售价达成协议,则全球发售(包括香港公开发售)将不会进行并将失效。倘于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前出现若干理由,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其本身及代表香港承销商)可终止香港承销商根据香港承销协议所承担的责任。请参阅该节以了解更多详情,这一点很重要。发售股份并无且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登记,且不得在美国境内或向美国人士或为美国人士的账户或利益发售、出售、质押或转让,但获豁免或不受美国证券法登记要求约束的交易除外。本次发行股份将根据美国证券法 S 条例在美国境外通过离岸交易发行和出售。
ABRDN OEIC IV的招股说明书(一家具有有限责任的可变资本的投资公司,由英格兰和威尔士的金融行为管理局注册为IC000238)。本文档构成了ABRDN OEIC IV(“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并已根据该法案根据FCA发布的Coll规定准备。公司授权的公司总监ABRDN基金经理有限公司(“ ACD”)是负责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的人。根据ACD的最佳知识和信念(已按照所有合理的护理以确保是这种情况),此处包含的信息不包含任何不真实或误导性的陈述,也不忽略Coll所需的任何事项。它相应地承担责任。本招股说明书的副本已发送给FCA和存放单人。股票。根据适用的法律和监管要求,公司的其他信息,资金和股票可以根据中介 /分销商的责任提供给投资者(“强制性附加信息”)。不允许对美国或代表美国人的股份进行投资。不允许对美国或代表美国人的股份进行投资。除了强制性的其他信息外,公司授权提供任何信息或与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股票的其他股份以及此处提到的文件相关的任何陈述,如果给出或制作的文件,则不得依靠此类信息或陈述。在任何情况下,本招股说明书的交付(无论是否伴随着任何报告)或股票发行均不应造成任何含义,即自此期以来公司的事务没有改变。可能会限制本招股说明书的分配和某些司法管辖区的股份发行。公司要求该招股说明书的人需要告知自己并观察任何此类限制。本招股说明书不构成任何司法管辖区任何人未经授权或征求任何人的提议或征求的邀请,也不构成任何人非法提出此类要约或招标的人。这是该招股说明书拥有的任何人的责任,以及希望申请股份以告知自己并观察所有相关管辖权的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的任何人。潜在的投资者应告知自己申请股票的法律要求以及其各自公民,居住或住所的国家的任何适用的交换控制法规和税收。本招股说明书中描述的股份尚未根据1933年的《美国证券法》,1940年的《美国投资公司法》或美利坚合众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律登记人,除了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的豁免或不遵守交易中的豁免或不缴纳的交易,1940年的《美国投资公司法》以及该公司法律的类似要求,该公司既不是或将根据1940年的《美国投资公司法》进行注册。
如果您对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您的股票经纪人、银行经理、律师、会计师或其他财务顾问。本招股说明书中使用的某些术语在附表 IV 中定义。应理解,股份及其收益的价值可能会下跌,也可能会上涨,因此投资者可能无法收回全部投资金额。投资者可能需要为某些类别的股份认购支付销售费。对适用销售费的类别的投资应被视为中长期投资。值得注意的是,由于 Russell Investments Global Bond Fund、Russell Investments Global High Yield Fund、Russell Investments Global Credit Fund、Russell Investments Sterling Bond Fund、Russell Investments Unconstrained Bond Fund 和 Russell Investments Emerging Market Debt Fund 会将其所有费用和开支计入资本而非收入,因此这些基金的投资者在回购其持有的资产时可能无法收回全部投资金额的风险增加。Russell Investments Unconstrained Bond Fund 可能会将大量净资产价值投资于存款和/或货币市场工具。本公司股份不是银行存款或债务,亦非管理人、投资经理、分销商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担保或背书或以其他方式支持的股份,亦不受任何政府、政府机构或其他可保护银行存款持有人的担保计划的保险或担保。有关某些投资风险的详情及其他投资者信息,请参阅下文“风险因素”部分。投资者应注意基金存款性质与基金投资性质之间的差异,因为基金净资产价值波动时,投资于基金的本金也会波动。本招股说明书的分发以及股份的发售或购买可能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受到限制。在任何此类司法管辖区收到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随附申请表副本的任何人,不得将本招股说明书或此类申请表视为邀请他们认购股份,亦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使用任何此类申请表,除非在相关司法管辖区可以合法地向他们发出此类邀请,并且此类申请表可以合法使用而无需遵守任何注册或其他法律要求。因此,本招股说明书不构成任何人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内发出的要约或招揽,在该等司法管辖区内,此类要约或招揽不合法,或发出此类要约或招揽的人没有资格发出此类要约或招揽,或向任何发出此类要约或招揽是非法的。持有本招股说明书的任何人以及希望根据本招股说明书申请股份的任何人有责任了解并遵守任何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股份的潜在申请人应了解申请此类法律的要求以及其各自公民、居住地或住所所在国家/地区适用的任何外汇管制法规和税收。本公司是经修订的 1997 年《税收合并法》第 739B(1) 条定义的投资企业。MiFID II 产品治理规则 – UCITS 作为非复杂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