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 3 日,智利税务机关发布了第 300079.2024GE 号通函草案,以澄清非居民卖家和平台运营商的增值税义务,如最近通过的《税收合规法案》所述。该通函草案澄清了远程服务的增值税来源规则以及向智利消费者销售商品的远程卖家的新增值税征收责任。它规定从智利境外向国内用户提供的服务被视为“远程”,并概述了这些提供商从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在简化的合规系统下注册的要求。此外,从 2025 年 10 月 24 日起,向智利消费者销售价值低于 500 美元的商品的外国企业必须通过同一简化系统注册并履行增值税义务。外国纳税人的门户将继续被称为“Portal IVA Digital”,这些税收的术语仍为“IVA Digi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