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由参与者可以选择的行动或步骤、行动的顺序(如果有的话)以及所有参与者选择的所有逻辑可能组合所产生的收益指定。在第 6 章中,我们看到了将行动顺序从连续变为同时或从同时变为连续可以改变博弈的结果。增加或删除参与者可以选择的行动,或者改变某些终端节点或博弈表某些单元格的收益也可以改变结果。除非博弈规则是由外部权威制定的,否则每个参与者都有动机操纵规则,以产生对自己更有利的结果。以这种方式操纵博弈的手段称为战略行动,这也是本章的主题。战略行动会改变原始博弈规则,从而创建新的两阶段博弈。从这个意义上讲,战略举措类似于我们在第 8 章中研究的直接信息交流。但是,对于战略举措,第二阶段是原始博弈,通常会对举措的顺序和收益进行一些调整;而对于直接交流博弈,则没有这种改变。在具有战略举措的博弈中,第一阶段指定了你在第二阶段的行动。不同的第一阶段行动对应不同的战略举措,我们将它们分为三类:承诺、威胁和许诺。这三种手段的目的都是改变第二阶段博弈的结果以使自己受益。哪一种手段适合你的目的取决于具体情况。但最重要的是,这三种手段中的任何一种只有在其他博弈者相信你在第二阶段确实会按照第一阶段的宣言行事时才会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