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 当在近期规划期内计划发生发电或输电设施的已知停电时,应评估选定的已知停电对系统性能的影响。规划协调员或输电规划人员应根据记录的停电协调程序或技术原理选择这些已知停电进行评估。不得仅根据停电持续时间排除已知停电。应针对表 1 中确定的 P0 和 P1 类别进行评估,并考虑系统在计划发生已知停电时预计会经历的系统高峰或非高峰条件。此评估应至少包括预计会对规划协调员或输电规划人员的 BES 部分产生更严重系统影响的已知停电。如果研究具有可比的应急后系统条件,过去或当前的研究可能支持选择已知停电,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