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有关军事设施的参谋行动。所有总部参谋任务分配权保持不变。总部参谋任务分配(包括优先问题)将通过适当的陆军特种作战司令部提议办公室进行协调,以进行整合和验证。陆军特种作战司令部将根据需要将适当的任务分配给陆军总司令部、陆军空中指挥中心或国家基础建设司令部或陆军中部司令部,以便及时响应需要指挥部/部队输入或军事情报通信部报告的总部任务。以指挥部/部队为中心的任务将直接交给陆军总司令部、陆军空中指挥中心、国家基础建设司令部或陆军中部司令部采取行动,但各级总部主要官员和指挥官将保持沟通,以进行同步和态势感知。发送给主要下属指挥部或特定设施的任务将通过指挥总部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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