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零售电力供应商有义务采购相当于其向终端用户销售的总电力 14% 的 I 类 REC。这一要求每年增加 2%,直到 2029 年,之后每年增加 1%。根据 RPS II 类,零售电力供应商必须在 2020 年采购相当于其向终端用户销售的总电力 3.2056% 的 II 类 REC。根据法规中的公式,这一要求每年都会增加,但上限为 3.6%。最后,零售电力供应商还必须从合格的废弃能源生产商处采购 II 类废弃能源证书 (WEC)。目前,2020 年零售电力供应商对 II 类 WEC 的要求相当于其向最终用户销售的总电力的 3.5%,但 DOER 提议将此要求提高到 3.7%,以反映自 2009 年首次制定该要求以来零售负荷的变化。这一义务每年保持不变。对 RPS I 类和 II 类法规的拟议修改旨在实现第 562 号行政命令的目标。这些修改简化了 RPS I 类和 II 类法规,使规则与其他计划保持一致,降低了纳税人的成本,并实现了特定的政策目标。 RPS 一级和二级法规草案于 2019 年 4 月 5 日发布,供公众评论。公众评论期延长,以便有更多时间提交评论,并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结束。在此期间,DOER 于 2019 年 6 月、5 月 13 日、5 月 16 日、5 月 17 日和 6 月 5 日举行了四次公开听证会。DOER 收到了 2,500 多条书面公众评论。2019 年 11 月 13 日,DOER 向利益相关者发出通知,征求有关合规要求频率的意见,并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结束了有关此事的公众评论期。DOER 收到了七 (7) 条书面公众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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