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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吹哨人保护法》第 10 章第 1034 节经修订后规定,禁止干涉军人向国会议员、监察长、国防部审计、监察、调查或执法机构成员以及法规或行政程序指定的其他个人或组织(包括指挥系统)进行受保护通信的权利。受保护通信是指与国会议员或监察长进行的任何合法通信,以及与根据主管法规指定接收此类通信的个人或组织进行的任何通信,而武装部队成员有理由相信此类通信举报了违反法律或法规的行为(包括性骚扰、非法歧视、管理不善、严重浪费资金或其他资源、滥用权力或者对公共健康或安全造成重大或特定的危险)。

军事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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