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认为,空中力量的效力不仅仅取决于技术优势、制空权或实施战略或战术空袭的能力,而取决于各军种和联盟成员之间的协同作用以及工业和人员的适应性。本文分析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经验教训,并指出美国所有三个军种的协调行动展示了如何击败技术和数量上占优势的敌人。本文强调,最终重要的是实现保护和促进国家利益的政治和战略目标,最好是具有成本效益。作者还强调了与志同道合的国家结盟和合作以共同应对中国霸权意图的重要性,以及在和平时期继续努力实现一体化以协同所有军种的努力的必要性。最后,本文认为空中力量的效力不仅限于国防部队,还涵盖工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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