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条 - 一般原则 1. 如第 2 条所述,承认可以访问 Formez PA 制定并永久保存的文件和规定。 22,第 1 段,信函。 b) 法律编号241/1990,适用于“所有私人主体,包括具有公共或广泛利益的主体,他们具有直接、具体和当前的利益,与受法律保护的情况相对应并与请求访问的文件有关”。 2. 不允许提出涉及整个类别的文件或规定的通用请求或旨在对研究所活动进行一般控制的请求。 3. Formez PA 没有义务处理其拥有的数据或信息以满足收到的访问请求。 4. 如艺术所示。第22条法律第5款241/1990,“公共机构获取行政文件应遵循忠诚的机构合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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