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法院很久以前就指出,“价值证据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尤其是对于房地产而言。” Mont.Ry.Co. v. Warren,137 U.S. 348, 353 (1890)。参见,例如,Leandra Lederman,《估价对税务管理的挑战》,96 N OTRE D AME L. R EV 。1495, 1496 (2021)(“估价问题在今天仍然具有挑战性。”);Chelcie C. Bosland,《折衷税收估价》,19 T AX L. R EV 。77, 77 (1963)(“联邦税务管理中最困难的问题之一是确定没有可确定的市场报价的所有权权益的价值,例如家族式企业的股票。”);James R. Repetti,评论,一切都与估值有关,53 T.C. L. R. 。607, 608 (2000)(“理想的所得税将根据财富的积累来衡量收入,从而消除实现要求造成的扭曲。然而,许多人已经观察到,年度估值过程的复杂性使得全面的累积税不切实际。”(省略脚注))。2.比较 Legg v. Comm'r,145 T.C.344 (2015)(纳税人声称他们为保护地役权所做的慈善捐赠可享受 1,418,500 美元的慈善扣除额;但是,美国国税局声称该捐赠的公平市场价值为 0 美元),Cavallaro v. Comm'r, 108 T.C.M.(CCH) 287 (2014)(关于已婚纳税人工具和机械制造公司与其儿子成立的公司之间的合并交易,纳税人声称没有做出应税赠与,而事实上,美国国税局认为该赠与的公平市场价值为 2960 万美元)。3.法院每年审理的估价税案件数量惊人。举例来说,国家事务局定期发布直接涉及估值问题的综合文件(例如,CAROL A. K ELLEY,《估值:一般和房地产》(2003 年);LOUIS A. M EZZULLO,《公司股票估值》(2006 年))以及其他间接涉及估值问题的文件(例如,BRIAN D. L EPARD,《第 482 条分配:法典和法规中的一般原则》(2005 年))。这一主张的进一步证据是,十大诉讼最多的税务问题之一是符合慈善扣除条件的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例如,参见,纳税人 DVOC。4 。参见,例如,Joshua D. Blank,《税收透明度的时机》,90 S. C AL。S ERV .,国家纳税人维权人士向国会提交的 2018 年年度报告,第 76 页(2019 年),https://www.taxpayeradvocate.irs.gov/wp-content/uploads/2020/07/ARC18_ExecSummary.pdf [https://perma.cc/R583-MUG7](将慈善捐款扣除列为第八大诉讼问题)。L. R EV .449, 516 (2017)(“针对最近关于美国主要公司实际税率较低的热门新闻报道,一些人将预约定价协议称为‘慷慨的交易’,即‘美国国税局通过以远低于转让定价调整的价格达成交易而损失收入。'”(省略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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