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SECNAVINST 1850.4F 1. 政策。根据参考 (a),所有服役人员在退役后 6 个月内将接受一次完整的身体检查,包括牙科检查,但获准缺席退役的人员或正在上诉休假的人员除外。退役体检将在非自愿或行政退役 (ADSEP) 处理通知后 4 周内进行,或在适用的情况下收到退役命令时,并且在将退役人员调至其工作地点以外的活动之前进行。注 1:等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检测结果的人员不得继续服现役。注 2:如果人员在过去 5 年内已经进行过其他目的的身体检查,并且符合参考 (a) 第 15-29 条的要求,则无需进行新的身体检查。相反,检查员可以在 SF-600 医疗护理时间记录上注明之前的体检是为了退役目的而审查的。 2. 正在办理上诉假或正在上诉假的服役人员 a. 正在办理上诉假且未被暂停的惩罚性退伍(不良行为退伍、不光彩退伍或解雇)的服役人员将在开始上诉假之前接受全面的身体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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