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属萨摩亚、关岛、北马里亚纳群岛、维尔京群岛或波多黎各学习,或涉及印第安部落或部落组织(定义见《印第安人自决和教育援助法》第 4 节,25 USC 5304)。根据 1986 年 WRDA 修订版第 1156 节(33 USC 2310),免除最高 200,000 美元的非联邦费用分摊(以 1987 财年的价格水平计算,该金额每年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对于 2024 财年,根据通货膨胀调整后的最高免除金额为 648,000 美元;但是,根据非联邦赞助商满足其所需费用分摊所需的资金,免除的金额可能低于最高免除金额。未来财政年度的最新最高豁免金额将在每个财政年度发布的经济指导备忘录中提供(通常在 10 月中下旬)。最高豁免金额根据执行可行性成本分摊协议的财政年度确定,此后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