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 SSB 面试时所需文件 6. 必须携带以下文件的原件和两份经过适当自我证明的复印件(原件将在 SSB 验证后退还):- (a) 大学入学考试或同等学历证书,用于验证您的出生日期。[有关委员会 (CBSE/State Boards/ICSE)/准考证/成绩单/转学/毕业证书等反映出生日期的证书不是可接受的出生日期证明。] (b) 大学入学考试成绩单或同等学历成绩单。 (c) 中级/10+2 及格证书。 (d) 中级/10+2 考试成绩单。 (e) 带有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 - Aadhaar 卡/ PAN 卡/选民身份证/护照。 (f) UPSC 准考证。 (g) 无索赔和承担证书。格式作为附录“A”和“B”附上。 (h) 无重复个人资料/注册 ID 的证明。按照附录“C”中附带的格式提交此声明。 (j) 自我声明证书(仅参加一次 SSB)。考生只能参加一次 SSB 面试,即以 CDSE 考生身份参加 SSCW (NT) - 35 课程(2025 年 4 月)或参加 NCC Women Spl Entry-57 课程(2025 年 4 月)。考生需要在 SSB 面试时填写并提交此声明,格式如附录“D”中附带的格式。 (k) 毕业学位/临时学位,以及成绩单,清楚表明已通过学位考试并有资格获得学位。 (l) 如果提交原始文件以进行高等教育。考生须携带附录 E 中规定的真实身份兼监护人证书(信头纸上),并由提交文件的校长/机构负责人签字。 (m) 先前候选人资格/ SSB 尝试证书。格式见附录 F。 (n) 居住地址证明。以下任何一种居住证明,即护照/电费单/电话费单(座机)/配给卡/通行证/水电费单/租赁协议,作为您的居住地址证明,并附上相同的经过正式证明的复印件。 (o) 毕业学位课程最后一年/学期的考生。应能够在 2025 年 4 月 1 日之前向招聘总局提供通过证明。此类考生须携带以下文件:- (i) 证书(期末考试日期和结果),信头纸上),并由校长/机构负责人按照附录 G 正式签字。 (ii) 自我声明证书(通过证明),关于候选人按照附录“H”提交通过证明。7. 仅适用于国防人员遗孀。除了上文第 6 段(a)至(o)中提到的文件(如适用)外,还将提交以下文件的复印件:- (a) 第二部分结婚顺序。 (b) 第二部分丈夫死亡顺序。 (c) 战斗/身体伤亡初步报告。 (d) 战斗/身体伤亡详细报告。 (e) 人力(政策和规划)局(MP 5 Dte)签发的战斗/身体伤亡证书,证明丈夫在战斗中死亡/受伤/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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