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们的隐含碳排放包括所有承诺和近期计划,不包括当年完成的开发项目。2022 年可持续发展账户中的 2022 财年数据已更新,以反映这一变化 b 我们现在已经收到了 2024 财年完成的新建和重大改造项目的最终隐含碳值,我们将在 2025 财年抵消剩余的排放量 c 2023 财年没有完成新建或重大改造项目,因此没有需要抵消的隐含排放量 d 我们获得了 2023 财年和 2024 财年的零售占用者采购能源数据,这使我们能够首次报告包括整个建筑零售强度在内的投资组合范围的强度,而不是指数化基线。此外,我们还根据 BBP 指南更新了能源强度计算中使用的转换因子。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第 89-91 页的报告标准 e 目前无法获得零售商采购能源的数据 f 没有正在筹划的零售开发项目 g 等待行业协调,以建立住宅开发项目能源效率的详细模型 * 这些 KPI 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 12,即负责任的消费和生产。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第 3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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