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性、研究性或未经证实的程序:计划确定(在就特定案件的承保做出决定时)以下医疗、外科、诊断、精神病、药物滥用或其他医疗保健技术、用品、治疗、程序、药物疗法或设备:(1) 未经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FDA) 批准合法用于拟议用途且未在美国医学会药物评估中被认定为适用于拟议用途;或 (2) 须经任何机构审查委员会对拟议用途进行审查和批准;或 (3) 是受 FDA 监督的正在进行的临床试验的主题;或 (4) 未经现行的同行评审医学文献证明可安全有效地治疗或诊断其拟议用途的状况或疾病。针对晚期癌症和其他危及生命状况的符合某些法定标准的第 2 和第 3 期临床试验尽管属于实验性,但仍将获得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