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殊情况和疫情爆发期间,请遵循医疗保健提供者的建议。1.建议每年接种 1 剂流感疫苗,可在 49 岁之前接种减毒活疫苗、重组疫苗或灭活流感疫苗。50 岁及以上时,仅应接种灭活或重组流感疫苗。如果您接种了减毒活疫苗,请在接种疫苗后 7 天内避免接触/照顾免疫抑制者。2.建议在完成主要系列接种后接种,除非需要进行伤口处理,然后咨询 ACIP 建议。3.孕妇每次怀孕都需要接种一剂 Tdap,最好在妊娠 27-36 周的早期接种。4.剂量数取决于疫苗、病情和/或适应症。5.不应在怀孕期间或对有严重免疫缺陷疾病的人接种 MMR。6.如果出生于 1980 年或以后,并且之前未接种过 2 剂疫苗或患过水痘,或有其他风险因素或其他适应症的成年人,建议接种 2 剂。7.第 1 剂和第 2 剂应相隔 2-6 个月。无论以前是否感染过带状疱疹或带状疱疹疫苗活疫苗 (ZVL、Zostavax) 接种史,都建议接种疫苗。8.所需剂量取决于初次接种疫苗时的年龄或病情,对于 27-45 岁的人,疫苗接种基于共同临床决策。9.1 剂 PCV15,1 年后接种 PPSV23(对于免疫功能低下的成年人,可以考虑至少 8 周的间隔)或 1 剂 PCV20。考虑到年龄因素和之前的疫苗接种状况,请遵循您的医疗保健提供者的建议。10.建议 19-23 岁且没有其他风险因素的人接种疫苗,或其他指征基于共同临床决策。11.所需剂量数由年度 ACIP 建议、年龄和健康状况决定。12.在美国大陆大部分地区,从 9 月到 1 月,怀孕 32-36 周:1 剂 RSV 疫苗。无论之前是否感染过 RSV,都应接种 RSV 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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