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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1.0

1. 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 (SPR) 或长期访问准证 (LTVP+) 持有人。 2. 非全职国民服役人员(由公司赞助)。 3. 已成功完成评估并被认证为合格。 4. 以前没有享受过相同课程的资助。对于公司赞助的学习者,培训完全由在新加坡注册或成立的公司赞助。 5. 对于公司赞助的培训,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 (SPR) 学习者必须在新加坡注册或成立的直接雇主下注册,并为学习者缴纳公积金

为明天制定创造性思维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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