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费用和收费 根据 1946 年《农业营销法》(修订版)(7 U.S.C. 1621 et seq.)的授权,美国农业部特此修订有关家兔及其食用产品的分级和检验的法规以及美国有关类别、标准和等级的规范(7 CFR 第 54 部分)、有关蛋制品自愿检验和分级的法规(7 CFR 第 55 部分)、有关带壳蛋分级的法规以及美国有关带壳蛋的标准、等级和重量等级的法规(7 CFR 第 56 部分)以及有关家禽及其食用产品的分级和检验的法规以及美国有关类别、标准和等级的法规(7 CFR 第 70 部分),如下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