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0 + 7 个工作日 收到申请后,STU/DISCOM 应开展系统研究,评估所有必要基础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如需要)的可用性,并确认没有未付费用。 如果网络有裕度并且必要基础设施可用,则 STU/DISCOM 应向国家枢纽机构通知申请的有效性。 对于长期开放接入 (LTOA),如果需要加强系统,STU/DISCOM 应向申请人和国家枢纽机构通知系统加强所涉及的工作。 如果需要加强系统,应在同一时间内向国家枢纽机构通知授予绿色能源开放接入的可能日期。 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从 STU/DISCOM 收到通知,则国家枢纽机构应视其为有效申请。前提是,系统在抽水点进行研究,以确定许可证持有人使用开放接入的消费者是否具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前提是申请人承诺,即使选择绿色能源开放接入后,他也不会超过与许可证持有人签订的供应协议中规定的合同需求。前提是,对于在绿色能源开放接入下使用电力的配电公司,在消费者的合同需求/核准负荷(kW/MW、KVA/MVA)方面,建立自用绿色能源项目不应有任何负荷限制。6 州枢纽机构向申请人发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