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1.0
1) 疫苗剂量应根据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美国 18 岁或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推荐免疫接种计划”进行接种。在最小间隔或年龄前四 (4) 天或更短时间内接种的疫苗剂量被视为有效剂量。在最小间隔或最小年龄前五 (5) 天或更长时间接种的任何疫苗剂量不应计为有效剂量,应根据年龄重新接种。重复剂量应在无效剂量之后间隔推荐的最小间隔。任何未在同一天接种的活病毒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和水痘疫苗)必须间隔至少四 (4) 周(28 天)。除非另有豁免,否则就读幼儿园至 12 年级的学生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