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必须注册相关利益,并在会议上宣布他们在要考虑的问题上有这样的利益。根据《 2011年本地主义法》,在议程上具有相关利益的议员不能参与这些事项,除非已被授予分配。根据理事会的行为准则,议员在有这样的利益的情况下必须离开会议室,除非他们被授予分配。 可能存在其他利益或事项,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认为议员被认为是有偏见或预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考虑是否应该离开房间。根据理事会的行为准则,议员在有这样的利益的情况下必须离开会议室,除非他们被授予分配。可能存在其他利益或事项,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认为议员被认为是有偏见或预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考虑是否应该离开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