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干预:无论是在口头还是物理上,以防止或改变结果或事件的过程。H.杀死的力量较小的力:在应用情况下既不计算,可能也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的身体伤害的力。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不太致命的武器,物理罢工,踢和其他物理力量。I.武器较少:武器,设备或仪器,其设计,目的和预期或实际使用既不是计算,也不可能或旨在造成死亡或严重的人身伤害的武器。致命的武器较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警棍,油蛋白辣椒(OC)喷雾,进行的能量武器(CEWS)和豆袋弹。J.致命的武器:任何枪支,无论是装载或卸载的枪支,或任何设计为武器的设备,能够造成死亡或严重的人身伤害,或以使用或打算使用的方式使用或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的身体伤害的任何其他设备或仪器。K。和平官:犯罪法规第18章中定义;第501节。l。可能的原因:基于事实和情况的合理理由,这不仅仅是怀疑,而且比超出合理怀疑的标准更少。M.量子的力量:根据施加武力的整体情况,对所选力选项的可预见的效果和伤害。O。n。合理的信念:客观的信念,即具有相似培训和经验的合理审慎成员或执法人员将根据已知情况的整体而保持。合理的武力:成员或执法人员合理相信的武力在整体情况下是必要的,以影响逮捕;捍卫自己或其他人免受身体伤害;或防止逃脱,自杀或犯罪。但是,只有在满足了使用致命武力的本法规的要求时,致命武力才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