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程序法》,感兴趣的公众可以在听证会期间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也可以在听证会前通过邮寄或电子提交方式提供意见。此项监管行动的公众意见征询期将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开始。听证会期间未提交的书面意见必须在 2024 年 1 月 5 日或之后提交,并在 2024 年 2 月 20 日之前收到。在该意见征询期之外提交的意见将被视为不合时宜的意见。CARB 可以(但不是必须)回应不合时宜的意见,包括那些提出重大环境问题的意见。委员会还鼓励公众在听证会前向工作人员提请对拟议监管行动进行修改的任何建议。听证会前提交的意见必须发送至以下地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