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法院 (CJEU) 于 2021 年 9 月 2 日作出的判决 (C-718/18) 代表了德国能源监管结构的根本性变化。欧洲联盟法院表示,立法机关和监管机构事先构建的详细立法监管框架,特别是在网络关税监管领域,与欧盟相关指令规定的联邦网络管理局和联邦州监管机构的专属权力和独立性相冲突。因此,根据《能源产业法》(EnWG) 第 24 条颁布法令的权力的行使以及在此基础上颁布的法令的应用,特别是《电力网络关税条例》(StromNEV)、《天然气网络关税条例》(GasNEV) 和《激励监管条例》(ARegV),在可预见的未来将不再可能。根据能源工作组的新立法框架,联邦网络局将自行制定全国适用的电力和天然气供应网络接入条件和方法。继 2005 年引入关税监管之后,这标志着德国能源监管的新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