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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1.0

i. 于申请本计划期间任何时候,持有无效或已取消的汇丰银行信用卡及/或其账户出现汇丰银行定义范围内的欠款的持卡人;及/或 ii. 公司及/或企业汇丰银行信用卡的持卡人(以下统称“ 合资格持卡人 ”)。 计划优惠 3. 汇丰现金分期计划允许合资格持卡人以其参与信用卡申请现金透支,并在 12、24、36、48 或 60 个月的还款期内(简称“ CIP 期限”),每月以相等的分期付款方式偿还现金透支金额(简称“ CIP 金额 ”)及适用的利息(简称“ CIP 利息 ”),以下简称“ CIP ”。在 CIP 期限内,CIP 金额连同 CIP 利息将以每月等额分期付款的方式向合格持卡人收取(“CIP 每月分期付款”)。4. CIP 每月分期付款在整个 CIP 期限内是固定的,由 CIP 的每月本金和利息费用组成。每月本金和利息费用的比例由汇丰银行根据每月递减余额还款法确定。对参与信用卡的任何超额付款将导致参与信用卡出现信用余额,并且不会用于减少剩余 CIP 本金余额的利息计算。下表提供了一个示例。实际利率将从一个帐户结算周期日期到 CIP 期限内的下一个结算周期日期计算。

汇丰现金分期计划条款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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