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利福尼亚职业安全与健康标准委员会2021年6月17日的COVID-19预防紧急临时标准的更新,雇主需要文件才能使完全疫苗接种的员工在没有面孔覆盖的情况下工作(Mask)。要遵守雇员必须自我目的地来疫苗状况,雇主必须保持自我攻击的记录。要回答此要求,请提供以下要求的信息。请根据以下问题提供有关您的疫苗接种状况的准确信息,或者您可能拒绝提供疫苗接种状态。如果您拒绝提供有关您的疫苗接种状况或未接种疫苗的信息,则必须始终在工作中戴口罩。出于此认证的目的,在完成第二剂两剂量共证疫苗(例如辉瑞或现代)的第二剂剂量后两周,或在接收单剂量的一剂量疫苗后两周(例如,约翰逊和约翰逊/詹斯森),您被认为是“完全疫苗的”。请选择下面准确描述您的疫苗接种状态的声明:☐我已完全接种疫苗。☐我尚未接种疫苗。☐我拒绝回答我是否已接种疫苗。我知道,我需要为上述问题提供准确的信息。我在此确认我已经准确地回答了上述问题。我也明白,如果我说我已经完全疫苗接种,我的雇主可以请求我的疫苗接种状态文件(例如,我的疫苗卡或其他类似官方文件的副本,确认疫苗接种状态)。在签署本文档时,我同意与与LBCC疫苗接种状态计划相关的负责人员共享我的疫苗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