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研究了碳排放披露和环境合规性公开披露计划(适当)对印度尼西亚制造公司的外国所有权,从2018年到2022年,在年度报告和/或可持续性报告中发布了年度报告或可持续性报告,并在环境和林业部适当的情况下发布了年度报告或可持续性报告。分析方法使用普通的最小二乘方法(OLS)方法来研究28个用作样本的适当制造公司。所使用的控制变量是股本回报率(ROE),这是基于外国投资者愿意在其他国家进行投资以获得股权回报或资本转移给公司的想法。结果表明,碳排放披露对外国所有权具有重大积极影响。相反,适当对外国所有权没有任何重大积极影响。结果显示出有趣的结果,即外国投资者被证明在决定对印度尼西亚公司进行投资时要考虑环境方面。另一方面,印尼政府需要确保其适当的评级也可以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利益,以吸引其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