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为洪水泛滥区分析及其所有相关组件提供指导。洪水泛滥区是一种帮助社区平衡洪泛区内发展与由此导致的洪水灾害增加的工具。监管洪水泛滥区是指河流或其他水道的通道和相邻的陆地区域,这些区域被保留以防止侵占,以便排出基本洪水,而不会使水面高度累计增加超过指定高度。NFIP 法规和标准 SID 69 和 70 规定:“洪水泛滥区附加值必须介于零到 1.0 英尺之间。如果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制定了更严格的法规,则这些法规优先于 NFIP 监管标准。如果需要或经受影响社区要求并批准,可以进一步降低最大允许附加费限制。”,以及“如果一条河流形成两个或多个州和/或部落之间的边界,则应使用 1.0 英尺的最大允许上升标准或双方现有的洪水泛滥区协议。”洪泛区以外的洪泛区部分称为洪泛区边缘。社区负责维护洪泛区以减轻洪水灾害;社区不得允许任何导致监管洪泛区基本洪水高程 (BFE) 上升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