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摘要 环境管理局 (DEM) 负责对大坝进行检查以确定其状况,审查和批准大坝的维修、新建或重大改造计划,下令进行维修或采取其他行动以解决不安全状况,并向州长提交年度活动报告。为了履行这一职责,DEM 建立了大坝安全计划,该计划设在环境保护局合规与检查办公室内。2021 年,DEM 的重点仍然是解决不安全的高危大坝和重大危险大坝。DEM 向大坝所有者发出了两份关于潜在不安全状况的非正式通知。六个不安全大坝得到了令人满意的解决。截至 2021 年底,共有三十七座不安全大坝和八座已知所有者的潜在不安全大坝,二十九座不安全大坝,所有者不详,两座不安全大坝被确定为孤儿。已完成对 16 座高危大坝和 8 座重大危险大坝的大坝检查。DEM 继续与产权律师签订合同,以确定大约 46 座高危大坝和重大危险大坝的所有权。2021 年,律师未确定任何所有者,一座大坝被确认为孤儿大坝。DEM 继续与罗德岛州紧急事务管理局 (RIEMA) 合作,审查和批准所有高危大坝和重大危险大坝的应急行动计划 (EAP)。根据法规,大坝所在的每个城市和城镇都必须向 RIEMA 提交 EAP 以供批准。法规规定提交 EAP 的截止日期为 2008 年 7 月 1 日。176 座大坝需要 EAP。到 2021 年,已有 68 座大坝批准了 EAP。批准的 EAP 包括 DEM 拥有的所有十四座大坝。DEM 于 2021 年 5 月和 6 月举办了一系列虚拟 EAP 研讨会,以教育城市和城镇官员、大坝所有者和其他相关方了解 EAP。DEM 收到了一起关于大坝的投诉。投诉经过调查,未发现需要采取行动的问题。DEM 审查并批准了修复四座高危大坝和四座重大危险大坝的计划。DEM 负责解决 DEM 拥有的高危大坝和重大危险大坝的不安全状况。DEM 的规划和发展部在三座存在不安全状况的大坝上取得了进展。计划挑战(第 39-41 页)讨论了 DEM 履行其职责需要解决的问题。以下是问题的更详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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