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标准已获准供国防部所有部门和机构使用。 2. 本标准为电气和电子零件提供统一的标记要求。所有零件通用的要求包含在第 4 和 5 节中。适用于特定零件的单独要求包含在本标准的附录中。这些章节已编号,以标识适用的联邦供应类别(例如联邦库存类别 (FSC) 第 5905 节 - 电阻器)。 3. 有关本文件的评论、建议或问题应发送至 DLA Land and Maritime,收件人:VAT,邮政信箱 3990,俄亥俄州哥伦布 43218-3990,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resistance@dla.mil 。由于联系信息可能会发生变化,您可能需要使用 ASSIST Online 数据库(网址为 https://assist.dla.mil )验证此地址信息的最新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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