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补偿医疗计划应急基金背景本附录介绍了医疗计划应急基金,该基金可用于协助所有校园、医疗中心和实验室地点的员工在延长的工伤补偿无薪假期间补充继续享受医疗保险的费用。1963 年,董事会批准了“健康计划应急储备基金”,以应对大学团体健康保险计划运营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包括支付在大学工作期间致残并正在领取工伤补偿金的员工的保险费用。资格要获得某个月份员工医疗计划保险费用的报销资格,大学地点必须证明以下所有条件: 正在继续享受医疗计划的员工正在根据与大学工作相关的工伤补偿金领取临时残疾 (TD) 补助。 (在领取职业康复维持津贴 (VRMA) 或永久性残疾 (PD) 津贴期间仍在休无薪假的员工没有资格继续享受大学对医疗计划的资助。如果他们符合标准的 UC 延续规则,则可以通过直接支付保费来继续享受保险。) 继续享受医疗计划的员工已经用尽了所有可以支付保费的工资、病假或延长病假。(不需要使用所有累积的休假,也不需要使用延长病假期间获得的病假,因为这些病假可能要等到重返工作岗位后才会用完。员工也可能根据自愿残疾计划获得福利。) 继续享受医疗计划的员工没有离职,并且继续在 UC 工作,休假当月至少一天。 继续享受医疗计划的员工在符合资格之前已经保持了持续的医疗计划覆盖。 医疗计划续保员工的保费已在申请保险月份的每月有效登记文件中传输。注意:必须告知遭遇 COBRA 合格事件(如无薪休假)的员工其在 COBRA 下的权利。COBRA 续保期包括(但不是)UC 团体保险条例下的任何续保条款的补充,例如通过医疗计划应急基金在工人补偿临时残疾期间的续保。UC 续保医疗计划保费的资格并不妨碍大学采取其他就业行动。地点程序 符合条件的员工的带薪假期结束(延长病假用完)后,符合条件的员工被安排无薪休假,医疗计划可以继续,而符合条件的员工无需支付员工保费。符合条件的员工的医疗计划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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