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声明 亨茨维尔地区大都会规划组织 (MPO) 致力于遵守 1964 年《民权法案》第六条、1987 年《民权恢复法案》以及所有相关规则和法规。亨茨维尔地区 MPO 保证,任何个人或群体都不会因种族、肤色、年龄、残疾、国籍、性别或收入状况而被排除在亨茨维尔地区 MPO 管理的所有计划、服务或活动之外,或被剥夺其福利,或受到其他歧视,无论这些计划和活动是否由联邦政府资助。亨茨维尔地区 MPO 的政策还包括确保其所有计划、政策和其他活动不会对少数族裔和低收入人群产生不成比例的不利影响。此外,亨茨维尔地区 MPO 将为英语水平有限的人提供有意义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