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2009 年《坦桑尼亚生物安全条例》,任何生产、商业化、进口或开展与生物技术产品有关的任何活动的实体,均应对可能造成的广泛直接和间接损害承担严格责任。自 2009 年以来,这一责任要求实际上已成为坦桑尼亚对农业生物技术产品的禁令,阻碍了消费者选择替代食品和饲料的权利。坦桑尼亚政府频繁放松和收紧限制,对国内基因工程 (GE) 研究产生了负面影响。多位消息人士向 Post 透露,著名研究人员和讲师对从事 GE 研究以及应用生物技术在该国的潜在用途一再感到沮丧。自 2022 年 9 月传达以来,农业部长指示坦桑尼亚农业研究所 (TARI) 恢复 Makutopora 和 Mikocheni 研究站的 GE 试验,但尚未实施。在坦桑尼亚,围绕 GE 技术的争论基本上不是基于科学的。由倡导团体资助的反生物技术组织针对政策制定者、消费者和农民,散布负面的争议性信息,以阻止和误导反对使用农业生物技术的信息。另一方面,一些坦桑尼亚科学家和政策制定者通过坦桑尼亚生物技术协会和副总统办公室倡导以科学为基础的生物技术产品方法。副总统办公室下属的环境司是国家生物安全联络点,也是批准和使用农业生物技术产品的主管部门。坦桑尼亚 2021 年国家环境政策表明,现代生物技术是农业和医药等各个领域研究和提高生产力的重要工具。然而,由于坦桑尼亚的严格责任条款以及缺乏关于安全使用和处理现代生物技术的具体政策指导,生物技术产品的商业化仍然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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