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理解,随附的学术休假使用计划是本申请的一部分。此外,申请人同意,如果获得休假,(1)他/她将在休假期满后的一年内返回大学工作两个学期,或退还大学在休假期间支付给他/她的报酬(除非大学校长或其指定人明确放弃或推迟此义务);(2)他/她将在休假结束时提交一份书面报告,说明他/她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休假的目的。请注意,大学政策 03-4“大学教职员工和研究人员的咨询”完全适用于休假期间(第 2.4 节),这意味着,除其他事项外,休假的教职员工每周平均不得从事咨询活动超过一天,并且所有咨询活动必须每年向院长或主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