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科学学士学位(BASC)的法规这些规定适用于2024 - 2025年学年及其此后入学的学生。(另请参见一级课程的一般法规和法规)定义ASC1 1在这些法规中以及BASC程度的教学大纲中,除非上下文另有上下文另有要求“课程”意味着一门课程,其信用价值表示为学会中指定的信用单元。“学分”是指分配给每个课程的值,以指示其研究负载相对于学位课程中的总负载。研究负荷是指教室内外的学生学习活动和经验的时间,包括在评估任务和考试上花费的时间和时间。“先决条件”是指候选人必须成功完成的课程或一组课程或候选人必须在被允许参加有关课程之前必须实现的要求。接受ASC2学位的资格有资格获得BASC学位,候选人应(a)遵守一般法规; (b)遵守一级课程的法规; (c)根据法规和教学大纲满足课程的所有要求。研究期ASC3课程通常需要八个全日制学习的学期,延长了不少于四个学年,并且应包括在每个学期结束时进行的任何评估。(b)候选人应完成不少于240个课程的学分。候选人不得允许将其研究扩展到六个学年的最高注册期限。课程要求和课程ASC4(a)候选人应满足一级课程2规定的UG 5中规定的要求,但对于共同核心课程,只有24个学分,每个询问领域都需要一个学分。
主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