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学士学位的法规(BSOCSC)这些法规适用于2024 - 2025年学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另请参见一级课程的一般法规和法规)定义在这些法规中以及BSOCSC程度的教学大纲中的SS1(1),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核心部门”是指地理,政治和公共管理,心理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和社会行政和社会学的地理,政治和公共管理部门。“课程”是指学习课程,其信用价值表示为课程大纲中指定的许多信用单元。“学分”是指分配给每个课程的值,以指示其研究负荷相对于学位课程中的总研究负荷。研究负荷是指教室内外的学生学习活动和经验的时间,包括在评估任务和考试上花费的时间和时间。“先决条件”是指候选人必须成功完成的课程或一组课程或候选人必须在被允许参加有关课程之前必须实现的要求。录取SS2学位有资格获得社会科学学士学位的资格,候选人应(a)遵守一般法规; (b)遵守一级课程的法规; (c)根据以下法规完成课程。在任何情况下,候选人均不得将其研究扩展到六个学年的最高注册期。研究期SS3课程通常需要八个全日制研究的学期,延伸不少于四个学年,并且应包括每个学期结束时要进行的任何评估。完成课程SS4(a)候选人的完成应满足首先规定的UG 5中规定的要求
主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