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患有pH+的小儿患者,在血液学1至4级毒性的情况下建议不建议进行剂量改性。如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或血小板减少症会导致下一个治疗块延迟超过14天,则一旦下一个治疗开始,应中断dasatinib-Teva并在相同的剂量水平上恢复。如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或血小板减少症持续存在,下一个治疗块延迟了7天,则应进行骨髓评估以评估爆炸的细胞性和百分比。如果骨髓细胞性<10%,则应中断dasatinibteva治疗,直到ANC> 500 /μL(0.5 x 10 9 /L),此时可以在全剂量下恢复治疗。如果骨髓细胞性> 10%,则可以考虑使用dasatinib-teva恢复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