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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德-弗兰克法案强调宏观审慎政策是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2 监控系统重要性机构、市场和活动是该法案的核心。该法案旨在开发工具来 (1) 识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2) 监控其在压力下的韧性并在必要时调整资本、流动性或杠杆水平,以及 (3) 在破产​​时促进其有序清算,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整体经济的影响。图 1 和图 2 分别总结了自 2010 年以来针对银行和非银行机构通过的主要最终规则。表 1 提供了有关规则目标和实施的更多详细信息。2010-2011 2010 年多德-弗兰克法案实施的第一步是改革现有监管框架,通过建立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 (FSOC) 和金融研究办公室 (OFR) 来建立更加透明和协调的体系。这些机构的目的是通过减轻“系统性风险”来增强金融稳定性。他们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在美联储 (Fed) 的领导下指定和监控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SIFI) 来缓解所谓的“大而不倒”现象。

多德-弗兰克法案:华盛顿,我们有问题 - 米尔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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