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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10.1。国际法院和法庭10.2。国家法院教学方法:教学方法包括: - 互动讲座,概述了课程的主要内容(希望学生准备所需的读物并准备好回答问题并进行对话); - 简短的个人演示文稿(通过介绍新主题,每个学生将在整个课程中,在5-10分钟的口头演示中简要介绍课程,以了解一个主题); - 课堂上的讨论(预计学生将积极参加讨论)。评估:根据三个课程组成部分评估学生:

国际和欧洲环境与能源法

国际和欧洲环境与能源法PDF文件第1页

国际和欧洲环境与能源法PDF文件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