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法,管辖权是国家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力。通常是区分立法或规定的管辖权(从此以后可以互换使用的条款),即制定法律和法规的权力,以及执行管辖权,即采取行政行动以根据决策或规则做出执行行动。4此外,裁决有管辖权(有时被称为“司法”或“裁判”管辖权 - '''指根据国际法遵守特定人或财产的法律诉讼,无论是在国际法中诉诸于给定的实体法,还是在民事诉讼中,其他国家的实质性法律,都是其他国家的实质性法律”。5然而,正如奥基夫(O'Keefe)正确指出的那样,在刑法的背景下,不需要对裁决的管辖权单独提及,在这种情况下,普遍的做法是市政法院不会适用外国法律。6审判管辖权是立法和执法管辖权的延续或扩展,因为一方面,国家已经确立了对某些犯罪活动的管辖权,并授予其法庭上的权力,并通过裁定该行为(正式的管辖权),并在其领域中执行了该行为,并在其领域中执行了诉讼,从而实现了诉讼,并在其领域中执行了领域,并在其领域中执行了领域,该行为是在其领域的领域。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