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该法案还因优先考虑工业晋升而不是主动监管而受到批评,这导致没有针对高影响力AI的详细和有效的监管措施。与欧盟AI法案相比,该法对可能是不道德或社会有害的AI技术施加了更严格的制裁,该法案因缺乏同等保障措施而被犯错。也批评该法案未能为诸如AI应用程序引起的版权和数据隐私等问题提供足够的保护措施。在起草过程中,各种利益相关者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例如,文化,体育和旅游部主任提出了一项宣言规定,要求披露与创意活动有关的AI学习数据。同样,包括韩国报纸协会在内的五个媒体组织敦促生成AI操作员透明地披露学习数据,并允许版权所有者适当访问它。但是,这些建议最终未包含在该法案的最终版本中。预计将来将通过下属法规或其他立法措施解决此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