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引用 EFB SARPs 第 2.4.17.1、4.12.1、4.17.1、6.24.1 段时,应理解 EFB 不会对飞机/直升机系统的性能产生不利影响。EFB SARPs 第 6.25.1 和 6.25.2 段述及各国和运营商在 EFB 硬件和 EFB 功能方面的责任。如附件 6 所述,本手册通过提出指导意见来理解对 EFB 系统及其常用功能进行运行评估的要求的意图和目标,从而对 SARPs 进行了补充。在适当情况下,该指导意见还旨在支持运营商所在国授予特定批准。鼓励运营商使用 EFB 系统作为信息来源。本手册不涉及 EFB 适航问题;这些问题在附件 8 — 航空器适航性中有所涉及。并非所有软件功能都符合 EFB 功能的标准。手册中提供了进一步的指导(见第 4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