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委员会已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以保护国家通信网络免受潜在的安全威胁。今天,我们在这些努力的基础上,与国会和行政部门同时采取的行动保持一致,并确保委员会普遍服务基金(USF 或基金)中使用的公共资金不会以破坏或威胁我们国家安全的方式使用。具体而言,在本报告和命令中,我们通过了一项规则,禁止使用 USF 资金购买或获得任何由对通信网络或通信供应链的完整性构成国家安全威胁的受监管公司生产或提供的设备或服务。为此,我们最初将华为技术公司(华为)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指定为本规则的受监管公司,并建立了一个流程,以便将来指定更多受监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