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机构以各种名称(战略警务、问题解决警务、邻里警务、社区警务等)开发新概念,以更好地满足其所服务公民的需求。在自我反省和创造性思维过程中,人们提出了一些基本问题,包括警察的基本目的和责任、警察所具备的能力、警察能够为社会做出的贡献类型、警察组织和部署的最佳方法,以及警察与雇用他们的社区之间的关系。与“一切照旧”的理念相反,警察主管们感到有必要“重新部署委托给他们的资金和权力,希望他们的组织能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关于这些警务创新变革对社区参与、市政府和警察部门本身的潜在影响,已经有很多文章进行了论述。本文探讨了创新警务形式对其成功的最终关键——单个警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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