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 年,蒙大拿州立法机构通过了“雇员和社区危险化学品信息法”,也称为“知情权法”。该法律旨在通过要求雇主提供有关工作场所化学品潜在危害和安全处理的信息来提高工人和社区的安全。蒙大拿州法律的许多规定与联邦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 (OSHA) 采用的危害通报标准密切相关。由于这两项法律均于 1985 年 11 月 25 日生效,蒙大拿州的雇主、工人、公民和政府官员需要了解他们的权利和责任。本小册子总结了蒙大拿州的知情权法,以叙述形式描述了该法规的详细法律规定。以问答形式解决了 12 个常见的知情权问题。本手册还指出了如何获取相关文件或有关特定问题的更多信息。虽然本手册将帮助蒙大拿州人理解和遵守知情权法,但它并不是权威的法律解释。许多州最近都颁布了知情权法,一些具体问题是州和联邦法院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主题。此外,联邦危险通报标准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优先于州法律尚未解决。寻求具体法律指导的人应首先参考蒙大拿州法律的文本。可以从当地县检察官、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或(如有必要)私人法律顾问处获得进一步的解释。蒙大拿州人可以预期一个过渡期,因为受影响的各方会了解这项复杂的新法律的规定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遵守。雇主、工人、公民和政府官员的合作态度应有助于确保新法律实现其目标,而不会给蒙大拿州人带来过度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