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背景。AFS-400 已决定改变其关于美国运营商进行 ILS CAT II/III 低能见度操作的 FAA 批准流程的政策。以前,进行此类操作的批准需要 AFS-400 和 AFS-300 的同意,以便向运营商颁发适当的操作规范 (OpSpecs)。由于美国运营商在进行低能见度操作方面有着悠久的成功历史,所有未来的 ILS CAT II/III 申请现在都需要通过全天候运营项目经理 (AWOPM) 在区域飞行标准部门 (RFSD) 级别获得同意。AFS-400 将继续在必要时从总部级别发布政策指导。在这方面,AFS-400 已完成文件《飞行员和飞机在能见度降低情况下的飞行操作批准,包括 CAT II/III 操作》,该文件附于本通知。本文件描述了飞行标准检查员在评估 CAT II/III 应用程序时使用的评估和批准流程。本文件(已在现场测试)是现场检查员在进行 CAT II/III 计划评估时的最佳资源。它补充了关于同一主题的交互式视频培训 (IVT) 信息共享视频,该视频可在 http://employees.faa.gov/library/media_library/training/ 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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